gb28365-2012不动产登记关于“四零”服务创建公开承诺
按照《市直机关“四零”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有效持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行政效能,努力打造优化发展环境示范窗口,创建一流服务水平,特做出如下承诺:
1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、一次性告知、岗位AB角、限时办结、岗位责任及追究制度,完善“一窗受理,集成服务”工作模式。
2、工作人员佩戴胸卡,亮明个人身份,岗位职责。根据需要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、“上门服务”,创新利企便民服务举措。
3、服务大厅公布工作标准、业务标准、收费标准等,在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张贴和发布办事指南、岗位职责,提供咨询服务和示范文本,在服务大厅提供候等区、免费饮水机、笔、纸等便民服务。
4、在大厅明显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,及时受理服务对象的诉求、意见和建议,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结果;设置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,实时监控满意度评价情况。
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:0455-8316301
gb28365-2012纪检监督举报电话:0455-8319903
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
gb28365-2012
2018年6月17日